鼎城法院:離婚彩禮生糾紛,法官調(diào)解促和諧
2023-04-04 17:30:22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周萌 | 作者:李耕夫 | 點擊量:7278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耕夫)
近日,鼎城區(qū)人民法院西洞庭法庭成功調(diào)解一起離婚糾紛案,該案涉及錢款較多,雙方矛盾較為復雜、尖銳,承辦法官與雙方當事人多次溝通、分析利弊,終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,被告當場向原告退還彩禮10萬元。
調(diào)解現(xiàn)場
2020年1月,原告王某某與被告金某某經(jīng)人介紹相識相愛并登記結婚,被告向原告給付彩禮12萬元?;楹螅蚱揠p方因婚前了解不夠且性格不合導致矛盾頻出,原告在婚后不久便搬回娘家居住,最終起訴離婚,雙方未共同生育子女。承辦法官接受該案件后,了解到原、被告雙方夫妻感情確實不睦,且被告在給付彩禮后生活較為困難,多次與原告就彩禮返還問題進行溝通,并向原告釋明相關法律規(guī)定:根據(jù)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編的解釋(一)》第五條之規(guī)定,被告因婚前給付彩禮12萬元導致生活困難,且原、被告雙方結婚后共同生活時間較短,原告依法應向被告返還彩禮。原告在知曉相關法律規(guī)定后,欣然同意返還被告彩禮10萬元并當場給付,原、被告雙方就離婚及彩禮返還問題達成一致,該案最終以調(diào)解結案。
離婚糾紛頗為常見,但絕不簡單,牽涉到當事人的情感、金錢以及雙方家庭等多方面。西洞庭法庭一直堅持“情法并用”的審理思路和工作模式,對當事人釋明法律、分析情理和剖析利害,堅持“調(diào)解優(yōu)先、調(diào)判結合”的審判原則,以實質性化解糾紛為目標,努力做到案結事了。
一審:周芝華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?
責編:周萌
來源:湖南法治報